1.围挡的设置应整齐稳定,设备的方位不该妨碍道路交通和行人通行,除入口和出口外,必须接连封闭,以保证施工现场与外界阻隔。
2.围挡不得用于坚持土壤和承重,不得依赖围挡和桩材。
3.关于高风险的深基坑工程,严峻尘埃的土方工程和设置固定地铁围挡结构的工程,应在围挡结束后开端施工。
4.在行人和交通景点的交叉处,应在十字路口设置一个不少于6米的施工围挡,以保证行人和车辆的安全。
5."小心坠落"的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凹槽两端的显眼方位,凹坑的侧面和穿过凹槽的行人通道。 "前部施工,车辆旁路"的标志设置在道路的封闭端,关于夜间无法回填的沟渠和基坑,应在围挡上放置安全警示灯。
6.关于建造期超越6个月的项目,项目概略,首要负责人,项目首要里程碑节点应设置在闸口一侧。
7.彩钢围挡结构的特别规划和计划应包括在施工安排的规划中。
8.监督和工程部门定时检查施工现场围挡,并将其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评估内容。假如发现问题,将及时发布整改意见,未能履行整改,未能纠正的承包商将被责令停止,建造,限期整改,并依照有关管理规定处罚。